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档案灾害应急处理预案

作者: 时间:2021-10-15 点击数:

为了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工作,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档案安全事故,最大限度地防止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对档案可能造成的损害,提高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,达到快速有效救援,减少损失的目的,根据《档案法》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规定,特制定此预案。

一、总则

(一)工作原则

1.预防为主:把预防灾害作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,从制度上预防灾害的发生,档案应急预案纳入单位总体应急预案,强化日常安全管理,完善灾害紧急处理工作措施,提高应对处置能力。

2.档案优先:当灾害发生时,面临其它物质财产(人员除外)和档案同时需要抢救时,应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首要任务,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危害。

3.应急联动:坚持统一指挥、各负其责、自救为主、部门联动的原则,应组织应对突发性灾害给档案安全造成侵害的处置工作,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,切实做到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。

(二)适用范围

凡在本单位发生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突发性事故和自然灾害,如地震、火灾、水灾等,适用本预案。

二、档案室安全应急预案的目标

(一)在应急的情况下,采取最有效的行动消除对档案室档案、资料的威胁。

(二)保护未受损的档案、资料。

(三)抢救已受损的档案、资料。

三、应急准备

(一)物资准备

档案室应按照档案室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,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,配置灭火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。

(二)人力资源配置

组织救灾队伍,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,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,当事故或灾害发生时,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,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。

(三)防灾减灾准备

配合市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安全教育,有组织、有计划地为档案室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培训。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、避险、避灾、自救、互救的常识,增强防火减灾意识。

四、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

(一)灾害预警

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室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,各科室应按规程启动预案。

(二)紧急转移安置

接到重大灾情预警,在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档案室工作人员和相关科室应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,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,实施紧急避险。

(三)档案抢救保护

档案转移后,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,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,及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汇报灾情,申请给予救灾支援。

五、总结经验,持续改进 

突发事件基本平息后,对事件起因、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总结,以此总结经验,吸取教训,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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